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 号:CZQL-20190411
采购单位:常州市清凉小学
采购内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
常州市清凉小学
二〇一九年四月
前附表
项号 | 内容规定 |
1 | 采购内容:常州市清凉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 |
2 | 采购数量: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3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开始后60天(日历日)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零元 |
5 |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9年4月11日前向常州市清凉小学提出。 |
6 |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2019年4月10日 收款单位:常州市清凉小学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采购单位,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7 |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9:40至10:00(北京时间) 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常州市清凉小学 会议室 |
8 | 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常州市清凉小学 会议室 |
9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 |
10 | 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即是最终报价。 |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标方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编号:CZQL-20190411
常州市清凉小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竞争性磋商内容:
常州市清凉小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80元/人。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3.磋商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方式进行。
3.2 磋商时必须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3份(正本1份,副本2份)作为备档。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4.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清凉小学后勤处
4.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零元
5.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2019年4月10日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采购单位,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9年4月11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清凉小学提出。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7.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2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9:40至10:00(北京时间)
8.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常州市清凉小学 会议室
9.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0.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 13912318198
地址:常州市清凉小学后勤处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的常州市清凉小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采购。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常州市清凉小学。
2.定义
2.1“磋商供应商”系指接受竞争性磋商邀请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采购单位”系指拟本次竞争性磋商内容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常州市清凉小学。
2.3“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常州市清凉小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义务。
2.4“重大违法记录”系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不良行为记录”系指在招投标活动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包含本须知“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关内容)。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以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点向前递延。
2.7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带“*”的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如磋商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实质性条款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
4.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包括采购单位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5.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的)、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部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5.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评审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磋商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与磋商代表相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的资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在磋商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磋商邀请书;
7.1.2磋商供应商须知;
7.1.3采购内容及要求;
7.1.4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7.1.5合同主要条款;
7.1.6评标方法。
7.2磋商供应商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立即与本公司联系解决。
7.3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有异议或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9年4月11日上午11:00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否则视为无效疑问或澄清。为避免不正当竞争或可能泄露采购单位机密等不利情形,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的疑问可以作选择性答复。若采购单位作出澄清答复的,将会以公告形式发布。
8.2若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设置的特殊资质、条件等存在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的,应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澄清,并针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作出是否继续参与磋商的决定。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9.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规定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任何时间,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发布公告。
9.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3为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单位有权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布,但是,该等推迟情形并不成为必然结果。
9.4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公告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9.5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等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9.6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其他一切正式往来,如质疑,投诉,技术咨询等,必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否则不对相对方产生约束力和效力。
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磋商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磋商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相关证明资料或标准有非中文表述方式的,均应提供准确的中文译本,并对中文译本的内容承担法律后果。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并装订成册。
13.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2.1 本项目报价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磋商、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2.2磋商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附条件的报价。
12.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1自磋商当日起6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未以书面形式答复或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
15.磋商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2019年4月10日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15.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采购单位,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3未按第15.1、15.2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15.4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以及已交纳磋商保证金但未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5.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纸质版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同时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及骑缝处位置加盖公章。
16.2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正本与副本有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7.1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制作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17.2磋商时必须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作为备档。
18.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8.1磋商响应文件共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
*18.2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口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8.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委派经授权的人员送达指定的响应地点。
18.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在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
1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9.2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9:40至10:00(北京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磋商响应文件、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并递交响应文件。迟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采购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9.3采购单位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的磋商供应商。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9.4采购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磋商时有关监督部门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2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如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的:
22.1.1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须密封送达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
22.1.2采购单位以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22.2在响应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撤回已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2.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磋商,或参加磋商的代表不是经有效授权的,均视为磋商供应商主动放弃磋商,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E、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21.磋商开始时间
21.1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1.2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采购人、磋商供应商代表及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代表参加。
21.2.1递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活动。必要时监管部门可现场监督磋商活动。
21.3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在此情况下,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磋商开始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磋商开始时间为准。
21.4各磋商单位的磋商时间可能不同,磋商顺序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取得的序号为次序。
22.磋商程序
22.1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活动。
22.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22.3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按顺序分别对审查通过的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
22.4磋商供应商代表介绍产品性能、方案实施、质量及回复磋商小组的提问;
22.5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品质以及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的商讨;
22.6磋商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浮动)、填写承诺函(纸质版评审);
22.7最终总报价超预算者不成交;
22.8磋商小组经过与供应商的磋商,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22.9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3.磋商小组
23.1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和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纪检监察部门组成。
23.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2.1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23.2.2要求初审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3.2.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3.3.4负责评审报告的起草;
24.评审内容的保密
24.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5.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
25.1磋商小组首先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磋商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
25.1.1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5.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5.1.3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
25.1.4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
25.1.5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或是附有条件的;
25.1.6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针对部分内容;
25.1.7 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5.1.8 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不恰当或无效的响应或承诺的。
评审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除上述条款外,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磋商小组也有权将其拒绝。
25.2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2.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2.2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成交;
25.2.3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2.4磋商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作出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疑问或可以修正的错误进行释疑或要求修改。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或不作出澄清释疑的,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磋商承诺
26.1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评标系统视频、语音、文字方式进行答疑和澄清,该答复将作为磋商响应内容的一部分。
26.2有关澄清的答复采用磋商承诺书的形式,该承诺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7.采购失败
27.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宣布采购失败:
27.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80元/人),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除外。
28.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磋商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分办法。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磋商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评审。(详见第六章 评标方法)
29. 推荐成交候选人
29.1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向采购单位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29.2推荐成交候选人之前,磋商小组须核对预成交供应商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
30.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原则
采购单位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31.预成交结果及公示
31.1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意见,将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评委名单、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在常州市清凉小学党政办公室备案,磋商结果现场告知。
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磋商结果有异议,应在有效质疑期(磋商结果告知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同时出具相关证明(证据)材料,该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以及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如磋商供应商未在有效质疑期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该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和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的,或未出具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有效质疑提出。
被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单位对质疑内容调查取证,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视同质疑成立。
质疑处理期间,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暂不予退还。
31.2在磋商结果告知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质疑仅是对采购单位设置的特殊资质、条件存在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的,因该等质疑的设置已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8条(磋商采购的澄清)中予以设定,此时不再作为有效质疑被审查。
31.3在磋商结果告知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出有效质疑,并因此可能对成交结果产生影响,而最终被取消成交的,采购单位对预成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若异议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期间不影响项目的实施。
采购监督部门:常州市清凉小学 校党委
32.成交通知书
32.1在磋商结果告知次日起七个工作日期满,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放弃采购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影响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32.3采购单位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2.4对磋商结果的质疑和回复适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1条的相关规定。
33. 履约保证金
33.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前附表规定向学校提交履约保证金。
33.2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项目服务结束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15日内退返成交供应商。
35.合同的签订
3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
35.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5.3成交供应商未按期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进行招标。
35.3.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35.3.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授予合同时变更及配置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及配置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成交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
F.违约责任
*37.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投标(磋商)保证金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签约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7.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他人的;
37.2有吵闹、起哄、斗殴等行为,扰乱招投标现场、评审或办公秩序的;
37.3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签订后未能履行又不按约赔偿的;
37.4中标(成交)后,不缴付履约保证金;
37.5提出不当要求,进行恶意敲诈的;
37.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7.7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诉讼,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
37.8向常州第五中学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8.成交供应商违反第37条规定,并且导致成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进行采购,原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损失):
38.1原采购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
38.2如最终成交价高于原成交价的,原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成交价的差价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G.其 他
39.未尽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就常州市清凉小学所需的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内容
常州市清凉小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二、服务要求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常州市清凉小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具体要求:
1.时间:一天
2.地点:
3.需求:以车辆为单位,提供优秀资质公司导师或导游服务,全程提供讲解和活动指导,全程不进购物点。
4.交通:有运营资质的正规运输公司,提供相应的交通服务(51座空调大巴)。
5.保险:含意外险。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满意度较高,项目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款项,若采购人不满意成交供应商的此次服务,扣除履约保证金(无息)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1.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封面及骑缝处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磋商供应商代表须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签字或盖章)
1.1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须彩色扫描,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
*1.1授权委托书(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1.2代理人身份证(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5承诺函
*1.6报价一览表
1.7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技术部分材料
*1.9磋商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1.10偏离表
1.11其他资料
2.说明
2.1上述带“*”条款磋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2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磋商供应商可提供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不限于此)
附1:磋商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现我单位 (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常州市清凉小学组织实施的编号为CZQL-20190411 的竞争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一致。
特此委托。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2:承诺函
常州市清凉小学 :
我们收到贵公司CZQL-2019041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门票、保险、车辆、导游服务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并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60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7.我们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磋商供应商须知中关于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
11.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的配合;
(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12.本公司承诺:
12.1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2.2本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2.3本公司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3: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
标段 | 项目名称 | 投标价(元/人)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4: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218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218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5:项目小组成员一览 参加本项目小组成员一览 招标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学校和学历 专业 职称 专业培训及证书 责任 或分工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 业绩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招标编号: 年度 项目主办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7:偏离表 偏 离 表 磋商单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及技术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评审的需要,磋商单位应将这些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离。 如无偏离,请在本页上写“无” 项目编号:CZQL-20190411 章节号 磋商单位的偏离 磋商单位偏离的理由 备注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略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供应商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对于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他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不给予价格扣除。 三、评分细则: (一)价格基准分:30分 第一步: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成交。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价。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30%×100 (二)供应商业绩:12 分 1.提供2015年1月以来供应商完成的类似本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每有1份合同得3分,最高得9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提供2015年1月以来本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本项目的管理经验证明材料,每有1份得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项目服务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服务方案:45分 1.根据对项目的理解,结合我国当前实践教育发展需求,提供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能适合学校现阶段发展需求并满足实际教学活动需要。由磋商小组综合比较,优:15-10分;良9-4分;一般3-0分。 2.针对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由磋商小组综合比较,优:5-4分,良:3-2分,一般:1-0分。 3.针对本次社会实践提供餐饮方案,要求考虑全面、卫生可口,符合中小学生特点。由磋商小组综合比较,优:5-4分,良:3-2分,一般:1-0分。 4. 针对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住宿方案,要求考虑全面、舒适安全、地理位置良好。由磋商小组综合比较,优:5-4分,良:3-2分,一般:1-0分。 4.针对本次社会实践提供交通服务方案,要求考虑全面、服务专业、车况良好、安全有保障。由磋商小组综合比较,优:5-4分,良:3-2分,一般:1-0分。 5.针对本次社会实践提供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措施的管理预案。由磋商小组综合比较,优:5-4分,良:3-2分,一般:1-0分。 6.附加服务:针对本次社会实践提供的附加增值服务或优惠服务被磋商小组认可的,可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四)综合实力:9分 1.提供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系列认证,在有效期内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的得3分,AA证书的1分,A证书的0.5分;本项不重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时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五)售后服务保障:4分 具有常州本地化的售后服务团队,技术开发、微信编辑、网络安全、线下联络和指导人员等,且能够提供完善的保障体系,根据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科学性,优秀得4-3分,良好得2-1分,一般得1-0分。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清凉小学所有。 (全文完)
附件6:相关业绩案例一览
第六章 评标方法